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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管理如何做,为您解读!

  日期:2022-03-28  浏览次数:191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全民共治的战役,而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那么,企业如何抓好环境管理、避免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发生。

依法报批环评手续

1、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通过“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

对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污染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履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依法持证排污。

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1、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启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巡查和维护,并建好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1、对产生的废水、废气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避免跑冒滴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相关排放标准发生变更的,需在宽限期内及时完成提标改造。

2、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产生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区分类存放,并按要求规范设置标识标志,配备通讯、照明、消防设施,关键位置需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联网。

2、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1、及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

2、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对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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