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10 浏览次数:195
近日,商务部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网上专题发布会,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等有关政府机构参加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相关提问。此次专题发布会上,部分有关部门对涉及标准方面问题作出了回答。
1、“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有关问题
“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以内销的产品。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16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将立足于现有职责,坚持以下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工作。一是发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的定位和责任,出口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实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持续符合我国和出口目的国(地区)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二是突出政府指导与监管职能,引导和指导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同时做好“三同”产品的相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发挥行业组织管理和服务作用,做好标准制订、信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管理,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
2、出口转内销的产品的认证问题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合格评定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强制性产品认证通常被称为CCC认证。
目前,CCC认证产品目录包括照明产品、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等17大类103种产品,其都是与消费者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产品。列入目录的产品,包括照明产品在内,必须经评价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为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政府有关部门将督促和指导CCC指定认证机构为生产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内销企业主动提供CCC认证的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准确掌握CCC认证各项政策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认证程序,安排专人跟踪认证流程,确保各程序环节间无缝衔接;对于已经取得国际或国外认证的产品,在符合CCC认证要求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检测认证结果,避免重复评价,缩短认证办理时间。
以持有CB证书和报告的电子产品为例进行初步估算,通过上述帮扶举措,企业在对CCC认证要求和办证流程充分了解,且与认证机构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基本上可以在1至2周内完成CCC认证办理。